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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景中心、海景大厦日常清洁、保洁及绿化养护

发布日期:[2010/6/28 14:06:39]   共阅[115]次

 

        
 
        项目立项文件编号: 办(2010)—0654                                公告编号:粤海招公字〔201016

招标单位
广东海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
2010年6月28日
招标项目名称
海景中心、海景大厦日常清洁、保洁及绿化养护
招标项目
概况
1、海景中心:总建筑面积57,000平方米28层高的商住楼:其中2层地下停车场面积约7,000多平方米)、6层裙楼面积约18500平方米、22层住宅塔楼2栋,外围约1,000平方米;绿化面积:2000㎡左右。
2、海景大厦:总建筑面积20,510平方米18层高的商住楼;其中地下车库1层、裙楼6层、12层和7层住宅塔楼1栋;绿化面积:1734㎡。
3、上述两个楼盘的楼宇公共区域、外围、绿化区、大堂、信报箱群、电梯间、走火楼梯、停车场、员工宿舍、空置房及甲方指定办公室和其他公共设施设备等的日常清洁、保洁、垃圾收运、消毒除四害及绿化养护服务。
投标单位(人)
资信要求
及项目
其它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营业证照(独立法人资格)和清洁保洁、消杀、绿化养护资质证明。
2、上列范围7:00--18:00的日常保洁、绿化养护,楼层每天收二次的垃圾到指定的位置。
3、投标单位须设驻场主管1人,保洁员、绿化员不少于10人或以上。
4、投标单位须配备专业的清洁、绿化养护用具、器械,于投标时列明清单。
5、投标须同时提交定期作业计划、作业规范、作业效果标准、奖惩标准等。
6、合同期为1年,中标单位合同期满时续约优先考虑。
7、合同款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以支票形式付款。
8、扣款考核分以95分为限,低于95分须扣合同款,每0.1分扣款10元。
9、投标单位注册资金需达到50万元以上,公司开办年限超过五年。
10、投标公司需提供过往同类物业保洁、绿化养护的业绩证明,并由我司核实。
11、经济标须将各楼盘清洁、绿化项目按类别分解报价。
12、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须向广东海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纳相当于一个月合同款的履约保证金。
其他
1、各有意投标的单位可于07月02日前到现场查看、咨询并索取招标文件。并于下述规定时间内将标书【标书须加盖公章,技术标与经济标须分开独立包装,否则作废标处理】送至下述地点。
2、任何投标单位不得对外虚称本招标项目已内定由其承做。如有此等消息外传,取消有此虚称行为的单位之投标资格;若投标单位能提供证据证明此信息是本项目招标单位之员工透露的,则招标单位将奖励其人民币二万元或以上。
3、在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有本项目招标单位员工接受礼品、行贿、索贿或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可直接拨打集团监察中心举报电话(020-38689212)。
报名时间
地点
送标书时间:2010年7月6日12时或之前;
咨询地点: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三楼物业总经办
标书接收地点: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三楼资产法务部
联系人
电话
资法部
朱碧桃:  85626668-2308
物业公司
许丹萍:  85626668-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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