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立项文件编号: 办(2010)—0902号 公告编号:粤海招公字(2010)22号
招标单位 |
广东海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时间 |
2010年08月23日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景中心、海景大厦监控系统维保项目招标 |
招标项目
概况 |
1、工程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广州市棠石8号海景大厦指定地点;
2、工程范围:海景中心闭路监控系统(三星B2303P摄像枪21支、三星B5301P半球摄像枪8支、室外旋转云台机3部、国产摄像枪4支、三星17寸显示器2台、三星17寸液晶显示器1台、柯视达16路视频卡录像机2部、4路视频卡录像机1部、山特C6KS备用电源1套);海景大厦闭路监控系统(三星摄像枪4支、黑白摄像枪3支、半球摄像枪4支、室外旋转云台机4部、三星17寸显示器1台、三星25寸监控器1台、海康威视16路视频卡录像机1部、山特C3KS备用电源1套)。 |
投标单位(人)
资信要求
及项目
其它要求 |
1、 投标单位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
2、承包方式:按招标内容包人工、包单价200元以内的配件、包质量、包安全、包维保、包验收合格、包税收等的大包干方式进行承包;
3、 投标文件要求:(1)过往业绩证明;
(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证件复印件(盖公章);
(3)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4)海景中心、海景大厦经济标独立报价。
4、时间:一年,具体维保内容及方案见附件《海景中心、海景大厦监控系统维护方案》
5、付款方式:每季度付合同款25%。 |
其他 |
1、各投标单位可于下述规定时间内至我司海景中心管理处咨询具体的事项,并于下述规定时间内将标书(标书须加盖公章,技术标与经济标须分开独立包装,另须附参加本投标项目谈判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书,否则作废标处理)送至下述地点。
2、任何投标单位不得对外虚称本招标项目已内定由其承做。如有此等消息外传,取消有此虚称行为的单位之投标资格;若投标单位能提供证据证明此信息是本项目招标单位之员工透露的,则招标单位将奖励其人民币二万元或以上。
3、在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有本项目招标单位员工接受礼品、行贿、索贿或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可直接拨打集团监察中心举报电话(020-38689212)。 |
报名时间
地点 |
咨询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
交标时间:2010年 09月02日之前
交标地点: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三楼资产法务部 |
联
系
人
电
话 |
资产法务部 |
范玥昕: 85626668-2304 |
物业公司 |
陈福东:85626668--3307
李文链:85523509
蒋红玲:85640360 |
信息口 |
胡剑辉:85626668-2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