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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景中心中央空调主机系统、循环水系统、维保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010/11/30 10:22:18]   共阅[0]次

 
        
 
项目立项文件编号: 办(2010)—1268                公告编号:粤海招公字(201040
招标单位
广东海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
2010年11月29日
招标项目名称
海景中心中央空调主机系统、循环水系统、维保项目招标
招标项目
概况
1、工程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
2、工程范围:约克机组3台,共计810冷吨,冷冻泵3台(功率:40KW/台),冷却泵3台(功率:35KW/台),良机水塔1座及相关配电设备。
投标单位(人)
资信要求
及项目
其它要求
1、  投标单位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
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单价200元以内的配件(设备维护)、包药材(循环水处理)、包质量、包安全、包维保、包验收合格、包税收等大包干方式;
3、  投标文件要求:(1)过往业绩证明;
(2)营业执照、中央空调安装、维保资格证书等证件复印件(盖公章));
(3)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4)空调设备维保和循环水处理维护的经济标独立报价;
(5)空调设备维护在供冷季节(5—11月)每月不少于2次维护,其它时段每月不少于1次维护;并在每年停机后提交年度运行状况检测报告。
4、时间:一年,具体维保内容及方案见附件《中央空调设备保养维护方案》、《中央空调循环水处理保养维护方案》。
5、付款方式:每半年付合同款50%。
其他
1、各投标单位可于下述规定时间内至我司海景中心管理处咨询具体的事项,并于下述规定时间内将标书(标书须加盖公章,技术标与经济标须分开独立包装,另须附参加本投标项目谈判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书,否则作废标处理)送至下述地点。
2、任何投标单位不得对外虚称本招标项目已内定由其承做。如有此等消息外传,取消有此虚称行为的单位之投标资格;若投标单位能提供证据证明此信息是本项目招标单位之员工透露的,则招标单位将奖励其人民币二万元或以上。
3、在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有本项目招标单位员工接受礼品、行贿、索贿或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可直接拨打集团监察中心举报电话(020-38689212)。
报名时间
地点
咨询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
交标时间:2010年 12月03日之前
交标地点: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三楼资产法务部
资产法务部
范玥昕: 85626668—2305
物业公司
陈福东:85626668--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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