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立项文件编号: 办(2010)—1353号 公告编号:粤海招公字〔2010〕43号
招标单位 |
广东海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时间 |
2010年12月9日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景中心、海景大厦电梯公共走廊液晶广告招商项目招标 |
招标项目
概况 |
1、招商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广州市棠石路8号海景大厦指定地点.。
2、招商范围:海景中心、海景大厦。 |
投标单位(人)
资信要求
及项目
其它要求 |
1、 投标单位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
2、承包方式:甲方只提供场地和设备电源,其它一切系统设备、安装、维护、保管、安全等,均由乙方承担。
3、 投标文件要求:(1)过往业绩证明;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4)根据本项目场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系统设备的具体安装位置和设备数量方案。
4、 承包时间:二年
5、付款方式:每六个月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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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各投标单位可于下述规定时间内至我司海景中心三楼咨询具体的事项,并于下述规定时间内将标书(标书须加盖公章,技术标与经济标须分开独立包装【海景中心、海景大厦经济标分开报】,另须附参加本投标项目谈判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书,否则作废标处理)送至下述地点。
2、任何投标单位不得对外虚称本招标项目已内定由其承做。如有此等消息外传,取消有此虚称行为的单位之投标资格;若投标单位能提供证据证明此信息是本项目招标单位之员工透露的,则招标单位将奖励其人民币二万元或以上。
3、在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有本项目招标单位员工接受礼品、行贿、索贿或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可直接拨打集团监察中心举报电话(020-38689212)。 |
报名时间
地点 |
咨询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
交标时间;2010年 12月24日之前
交标地点: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三楼资产法务部 |
联
系
人
电
话 |
资产法务部 |
黎颖:85626668-2306 |
物业公司 |
陈福东:85626668--3307
林智亮::25640360
吴坎东:85523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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